一、学生干部加分(班委一个学期,分数减半,不做满一学期不加分;团学组织干部不做满一学年不加分)
1. 在校团学组织、各部门参加社会工作的学生加分(参照校党委校团委所给分数,在菁英学院担任班委和在学院班级担任班委取最高分,不重复计算)。
2. 院级团学组织主席加分不超过4分,副主席不超过3.5分,部长、副部长、主席助理、年级团总支书记(一年级一人)不超过3分,优秀部长3.5分,优秀干事加2分,普通干事加1.5分。(干事参加多个院级部门不累加)
3. 班长/团支书加分不超过3分,学习委员、副班长不超过2分,其他班委不超过1.5分,明星寝室长2分,百佳寝室长1.5分,优秀寝室长1分,其他寝室长加0.5分(本宿舍受到违章处分的寝室长取消加分),课代表一学期0.5分,两学期1分(担任多个科目不累加)。
4. 每学期校级文明宿舍加0.5分,百佳宿舍加1分(与文明宿舍分数不累加)。
5.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按国家/省/市/校/院级分别加5/4/3/2/1分。
二、 学科竞赛加分 (根据团队排名酌情减分;同一作品按照所获最高荣誉加分,不累计加分)
1. 院级 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1/0.5分。
2. 校级 一等/二等/三等/其他 分别加 2.5/2/1.5/1分。
3. 省级 一等/二等/三等/其他 分别加3.5/3/2.5/2分。
4. 国家级 一等/二等/三等/其他 分别加4.5/4/3.5/3分。
5. 国际 一等/二等/三等/其他 分别加5.5/5/4.5/4分。
6. 星光杯 一等/二等/三等/其他 分别加 3/2.5/2/1.5分。
7. 挑战杯(省赛)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5/4/3.5/3分。
8. 挑战杯(国赛) 特等奖/一等/二等/三等 分别加 7/6/5.5/5分。
三、科技发明(学生第一作者加分,合作者不加分,通过相应鉴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申请并被受理或取得国家专利,具体如下:
类别 |
申请发明专利并被受理 |
授权发明专利 |
申请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被受理 |
授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 |
加分 |
4 |
8 |
2 |
4 |
四、发表学术论文(学生第一作者加分)、出版学术著作
类别 状态 |
SCI |
EI |
国家核心期刊 |
一般公开学术刊物 |
校、市、省等刊物 |
录用 |
5.5 |
4.5 |
4 |
3 |
1 |
检索 |
6 |
5 |
|
|
|
出版学术著作:独著学术著作加6分,主编学术著作加5分,合编学术著作加3分。
五、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文艺、体育、科技等竞赛)加分(院级累计不超过4分,校级累计不超过5分,市级累计不超过6分,省级及以上累计不超过7分,同一活动按最高级别荣誉加分不累计加分)
1. 院级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1/0.5分。
2. 校级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2/1.5/1分。
3. 市级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2.5/2/1.5分。
4. 省级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 分别加3/2.5/2分。
5. 国家级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优秀 分别加4/3.5/3/2.5分。
6. 国际竞赛 一等(前3名)/二等(4-5名)/三等(6-8名)/优秀 分别加6/5/4/3分。
六、科研立项或大创项目加分(第一作者是研究生,合作者不加分)
1. 校级/省级结题分别加2/4分。
2. 校级/省级立项分别加2/4分。
3. 积极申报但未获批加1分。
注:合作者分数减半。
七、海外学习及出国类外语考试加分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参加相关海外学习,或在出国类外语考试中获得较好成绩,可获得相应加分,具体如下:
类别 |
参加在海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学术报告 |
参加在海外举行的“三国三校”国际学术研讨会、参加本科生政府奖学金项目 |
赴海外进行学年(学期)交流学习 |
雅思6.0、托福79-84、新GRE290-309、GMAT 580-599、德福3级、DSH1级、法语TEF361-698、TCF300-379、日语等级考试3级、韩国语能力考试4级 |
雅思≥6.5、托福≥85、新GRE≥310、GMAT ≥600、德福≥4级、DSH≥2级、法语TEF≥699、TCF≥380、日语等级考试≥二级、韩国语能力考试≥5级 |
参加学校推荐的海外实习、实践、带薪实习项目 |
加分 |
3 |
2 |
2 |
1.5 |
2 |
1.5 |
注:参加出国类外语考试未通过加1分。
八、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分
1. 先进个人按国家/省/市/校/院 分别加5/4/3/2/1分。
2. 优秀团队中的个人按国家/省/市/校/院级2.5/2/1.5/1/0.5分。(原则上每个团队在8人左右,以立项名单为准,从明年实施)
3. 社会实践宣传报道(学生个人独立采写,纸媒以党委宣传部的媒体类别为依据,团属媒体包括未来网、中青网、江苏共青团网站、微博和微信)加分: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需提供报道证明,相似内容宣传报道以最高分计。
注:
1. 素质拓展测评采用加分办法,分项累加,由此所得到创新成果累计得分(G3)最高为25分。所有科学技术成果必须以江苏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 申请者需提供已发表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第一页;论文录用证明、专利公开或授权证明的复印件。EI、SCI检索需提供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
3. 当发表论文/申请专利是用来结项课题(包括科研立项、大创项目等),只以最高分计一次,不重复计分。
4. 社会实践个人和团队加分以上一年实践产生的荣誉证书为加分依据,宣传报道加分以当年的媒体截图为加分依据。
5. 其余获奖由江苏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